云南省司法厅公告(2026年第15号)
为进一步优化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精准调整律师专业结构,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效,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突出、执业经验丰富、服务热情高涨的高水平法律援助律师队伍,根据《云南省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管理办法》的规定,省司法厅决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专职律师入库,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项。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在云南省依法登记备案并正常执业的专职律师。
二、招募条件
(一)拥护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执业道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二)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认同法律援助事业,志愿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
(三)执业年限满三年;本人近三年无党纪处理、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所在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四)在刑事、民事、行政等相关领域具有较为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至少独立或参与办理5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或事项;办理的法律援助事项获得相关单位、机构表彰奖励,或在专业领域内具有突出建树者优先考虑;
(五)自愿接受省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指派和工作安排,遵守律师库各项管理规定;近三年内承办过的法律援助案件未出现评估不合格或无查证属实的法律援助投诉。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1.办理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诉讼类法律援助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等,主要是省高院指定办理的刑事二审案件;
2.根据安排参与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到各类工作站点参与律师值班工作等非诉讼类法律服务;
3.办理其他与法律援助服务有关的事项。
(二)工作要求
1.实行案件质量动态评查制度,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库内律师一年内有案件被评查为不合格的,即予移出律师库;
2.实行履职行为动态调整机制,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指派任务的,移出律师库。
3.参与值班询问工作期间,被群众投诉且经查证属实的,移出律师库。
(三)补贴支付
承办指派事项的库内律师按规定领取法律援助补贴。指派后先行支付补贴的70%,事项办理结束并按有关规定结案归档并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30%。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补贴标准依据《云南省法律援助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招募程序
(一)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律师均可报名参加。填写《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入库申报表》,并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同意入库及履行监督指导职责的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和律师工作管理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入库候选人名单。
(三)社会公布:对拟入库成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正式纳入律师资源库。
五、招募方式
(一)招募人数:本次共招募专职律师120人,按照报名先后顺序进行审核,额满为止(优先录用专业结构急需领域律师,如:办理农民工、新就业群体、未成年人等)。
(二)报名时间:自2026年8月10日9:00起至8月14日18:00截止。
(三)服务期限: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一年,期间根据工作履职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四)报名方式:关注“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点击“其他服务”选择“报名通道”,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入库申报表》PDF及Word电子版。
联系人:武丹,联系电话:0871-64189036。
附件:1.申请入库操作流程
2.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入库申报表
3.云南省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管理办法
云南省司法厅
2026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