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助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日期:2020-05-20 08:31:38来自: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访问次数:

 

临沧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目标,着眼贫困地区和重点人群,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为抓手,结合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统筹谋划、资源整合,开拓创新,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临沧市政府是云南省唯一一家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临沧市司法局积极会同民政局、卫计委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临沧市司法局 临沧市民政局 临沧市卫计委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优势在全市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联络站挂牌设立全国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站、工作点,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民政助理员三项职能资源进行整合,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心理健康服务合三为一,对当地居民、村民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及时解决法律问题、缓解心理压力。

临沧市司法局与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协同配合,利用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为空巢、丧偶、失独、留守老年人,孕产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留守、困境、流浪儿童、孤儿,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法律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和法律服务。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心理体系建设工作为抓手,把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对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关注被欠薪农民工心理动态,及时疏导,结合法律服务和心理服务有效预防和化解农民工工资问题纠纷。对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边民等特殊人群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心理健康服务。

临沧市司法局有效地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心理健康服务与脱贫攻坚工作、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相融合。引导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全市因矛盾纠纷、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明显下降,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满意率明显上升。 

                                                                                                                      (临沧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