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召开认罪认罚及值班律师工作座谈会

日期:2020-05-09 17:25:50来自: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访问次数: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工作站的职能作用,精准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0年57下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在西山区马街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召开认罪认罚及值班律师工作座谈会。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十检察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昆明市五华区、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及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昆明市司法局,昆明市五城司法局的负责人,云南天之泰律师事务、云南弘同律师事务所等6家律所的律师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昆明市及五城区司法局就贯彻落实两院三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贯彻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精神,做了经验交流及工作汇报,对如何进一步保障当事人权利义务及完善律师值班工作流程等方面提出工作意见。律师代表就具体承办认罪认罚案件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提出工作建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我省执行一年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认罪认罚案件经费保障未明确,目前所参照的标准过低;二是律师见证嫌疑人的过程签署具结书存在法律风险。公诉机关未能保证值班律师有充足的时间阅卷及单独会见嫌疑人,律师对案件情况无法得到充分的了解;三是部分检察院为了尽快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直接将案件指派给律师办理并从办案经费中支付办案补贴给律师;四是检察院制作的具结书、量刑建议书过于格式化,值班律师的办理意见未能充分体现,律师参与认罪认罚的工作性未能充分体现;五是量刑建议不够精准。检察院提出的罪名和刑期较模糊。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负责人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加强经费保障。省检察院与司法厅将共同向省政法委、省财政厅申请专项经费,明确经费管理,支出明细及使用范围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二是要充分发挥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工作的积极作用。各地基层检察院对认罪认罚案件应提前通知值班律师,保障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知情权、量刑异议权及工作中的沟通权;三是省检察院与司法厅对认罪认罚工作出台细化措施。对整个认罪认罚工作流程、通知书的送达、具结书的内容、案件归档等进一步细化。

    最后,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人对认罪认罚制度执行一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情况表示感谢及认可。他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法、检、公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联系,为值班律师依法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并尽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他强调法律服务人员要充分行使好自己的工作职责,要充分发挥协助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重要职能作用,全力配合司法机关好做好该项工作的同时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表示司法行政机关将积极配合检察院机关研究出台管理办法。用制度的方式理顺工作流程、工作经费、提供方式、工作档案等问题。最后,他希望参会各方能够继续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落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座谈会前,全体参会代表们还实地调研考察昆明市西山司法局及马街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服务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