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之光 | 复议尖兵 马子茵:27岁的“业务活字典” 用青春“调”出复议温度

日期:2026-10-14来自:云南省司法厅访问次数:

编者按


为生动展现新时代云南司法行政工作成效,讲好基层法治建设故事,近期,云南省司法厅推出“司法行政之光”主题宣传,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行政立法、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监所管理等业务工作,全方位呈现广大法治工作者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履职担当。本期为您带来【复议尖兵】红河州泸西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马子茵的履职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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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红河州泸西县司法局,总能看到一个忙碌的身影。她或在接待室里耐心倾听群众的“家长里短”,或在办公桌前埋首于堆积如山的案卷材料,又或在听证会上主持着法理与人情的交锋。自2024年7月调入泸西县司法局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以来,马子茵共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100余件,她用青春作笔,以法律为墨,在维护公平正义的画卷上,书写着新时代年轻复议人的精彩篇章。

业精于勤

做法治信仰的“守护者”



马子茵,女,回族,现任泸西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2024年7月,马子茵调入泸西县司法局,被分配到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初来乍到,面对涉及市场监管、治安管理、房屋征迁等专业领域、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的案卷,她没有退缩。“行政复议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每一份决定都关乎行政机关公信力,更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马子茵深知肩上的担子有多重。行政法律条文繁多,但她从不畏惧。白天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晚上挑灯研读专业书籍,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短短数月她便成了泸西县行政复议工作的办案主力。同事们遇到拿不准的问题,总爱说:“问问子茵,她那儿准有答案。”正是凭借这股钻劲,她成了单位里最年轻的“业务活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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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一起某企业因未批先建被处以高额罚款的案件时,企业负责人情绪激动,认为执法部门“有意刁难”。马子茵没有简单就案办案,通过翻阅案卷、核对执法材料、查阅类似案例的裁判文书,依法作出了撤销原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既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倒逼行政机关规范了执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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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于民

做群众门前的“解忧人”



行政复议的岗位,没有法庭上的唇枪舌剑,却一头连着行政机关,一头牵着万千群众的急难愁盼。马子茵常说:“每一份案卷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喜怒哀乐。我们多尽一分力,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就多增一分。”

去年12月,一位心急如焚的老人捏着一份执行裁定书走进行政复议接待室。因与执法部门意见存在分歧,老人一直不太配合执法调查,没想到事情过了半年就收到了法院送来的执行裁定书。“行政处罚决定都没看到怎么就要被法院执行了?账户上的钱还等着年底给工人发工资呢!”老人说着说着就红了眼眶。案件受理后,马子茵发现,案件办理在事实确认、送达程序等方面确实存在问题。经多方协调,由执法部门主动向人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后,对该案件进行重新调查。

几天后,老人专门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行政复议为人民,履职护法暖人心”并表示一定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进行调查。马子茵接过锦旗,心里暖暖的:“能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再累都值得。”

勇于创新

做定分止争的“多面手”



作为“90后”新生代法治力量,马子茵不仅继承了老复议人严谨细致的作风,更展现出创新求变的青春活力。面对日益复杂的行政争议,她积极探索“案前化解、案中调解、案后释法”的工作方法。

在办理一起不服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案件时,申请人认为公安机关没有对所有参与打架斗殴的人员进行处理。受案后,马子茵认真查阅了案卷卷宗,确认公安机关已对所有参与打架斗殴的人员进行了处理,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考虑到申请人年轻气盛,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马子茵主动通知申请人进行卷宗查阅,并邀请在场的申请人亲属共同进行释法说理,最终,申请人自行撤回了复议申请并表示认可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

马子茵还积极投身普法宣传,在社区广场的咨询台前,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解复议流程;在企业普法讲座上,她结合案例阐释行政复议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她还主动制作行政复议小漫画,将晦涩的法条转化为群众看得懂的“家常话”。

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马子茵在平凡的岗位上,用扎实的专业功底捍卫着法律的尊严,用温情的服务传递着法治的温度。27岁的她,正如同一株蓬勃向上的向阳花,在行政复议这片热土上,继续书写着属于新时代青年的担当与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