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行地区:鹤庆县

日期:2024-05-30 16:05:00来自:鹤庆县司法局访问次数:

鹤庆县凝聚合力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鹤庆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把握和适应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全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总目标,坚持高位推动、精准施策、统筹推进、全民共建等创建理念,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高站位,强保障。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摆在全县工作突出位置,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成立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形成以县委、县政府统揽全局,县司法局牵头负责,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二、广宣传,众参与。积极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维度的宣传活动,制定宣传实施方案,通过印制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板、流动宣传车、拍摄宣传片集中宣传,在“鹤庆融媒”、“鹤庆司法行政”公众号实时宣传,利用群众休闲娱乐广场打造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2023年结合“八五”普法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加强宣传,打破传统的“地毯式”宣传方法,加强与北外实践团合作,制作普法微小视频,开展律师普法、鹤庆普法,让普法宣传工作更加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线上线下齐发力,积极营造全民共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细措施,常监督。根据《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清单》及省、州创建工作相关要求,结合鹤庆实际,压实部门责任,将230项指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19个牵头单位、43个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召开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议、推进会议,在依法治县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上安排部署示范创建相关工作。同时,常态化开展法治监督和法治督察,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三项制度”落实、专项督查等方式为抓手,压紧压实创建工作责任。

四、突重点,保长效。围绕示范创建指标任务,重点抓实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措施、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健全突发应急应对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等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效能和公信力,通过及时整改完善示范创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法治政府建设质效,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