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司法局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常态化调研指导工作

日期:2021-04-19 15:11:08来自:楚雄州司法局访问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加强对全州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指导,督促各级社区矫正机构严格依法规范履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执法职责,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全州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楚雄州司法局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常态化调研指导工作的通知》(云司函〔2021〕28号)及《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常态化调研指导工作的通知》要求,由社区矫正管理科李爱民科长、楚雄州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队华思文队长组成调研指导组,于2021年3月30日至4月2日到禄丰市司法局彩云、勤丰司法所、武定县司法局狮山、白路司法所、元谋县司法局元马、姜驿司法所、永仁县司法局猛虎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常态化调研指导工作。

    调研指导组围绕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情况、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日常监管管理执行情况、针对性教育矫正工作情况、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情况、“智慧矫正”建设及使用情况、数据录入情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重点调研指导,对档案管理不规范、缺少针对性教育矫正方案以及定位监管中未及时处置告警信息等及时进行问题反馈。调研指导组要求,一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贯彻落实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二要强化履职尽责,确保安全稳定,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三要规范档案台账,夯实监管基础,切实按照楚雄州统一规范的53种法律文书建档管档;四要健全工作机构,用好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切实按照省司法厅关于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工作要求,积极成立各县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责任。

    各县市司法局(所)表示,将根据调研指导组的问题反馈和要求,一是加强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切实按照社区矫正法的规定,落实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责任;二是主动认领问题,举一反三,对标对表,及时根据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三是积极与编办沟通协调,尽快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用好管好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