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日期:2021-04-14 08:16:23来自: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访问次数: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的政务服务新环境,助力红河高质量发展

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

202111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2号)文件,按照州长罗平作出的批示精神和州级分管领导的要求,州司法局于21日牵头组织17州直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并组织起草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初稿)》,在充分征求发展改革州公安局17家州级部门、州司法局各班子成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先后4易其稿,形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稿)》,34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同时,要求涉及的州直有关部门对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第一批104项证明事项清单,细化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二、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全面推行和落实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州成立了以分管副州长为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州司法局局长副组长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医保局州政务服务局州粮食和储备局州税务局等部门分管副局长为成员的红河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司法局,负责日常协调、具体联络等工作。

三、强化制度规范管理

为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制定了相关工作机制

(一)建立会议机制告知承诺制办公室主要负责研究解决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有序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为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及时沟通、通报相关工作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或邀请其他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研究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办事工作效率。

(二)建立督导调研机制告知承诺制办公室负责加强督促指导,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成效纳入改善营商环境、最多跑一次改革、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年度综合考评范围。列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通过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深入基层进行督导调研,促使各地各部门对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一批104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认真加以贯彻执行,确保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三)建立协调配合机制要求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全面落实好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各项任务,不断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遇到问题和情况要及时上报告知承诺制办公室,告知承诺制办公室要做好协调服务,确保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监督,确保实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任务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告知承诺制办公室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展情况和数据每月25日前上报至告知承诺制办公室,将2021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615日前上报至告知承诺制办公室告知承诺制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进行实时督查检查,对上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对协调层级不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责任不清晰、遇事推诿扯皮等问题,将在全州范围内适时进行通报。同时,告知承诺制办公室加强会商研判、协调指导,及时研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组织交流、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工作稳妥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