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印发我省“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 活动实施方案

日期:2021-08-27 18:40:01来自: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访问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系列工作部署,按照司法部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要求,省司法厅制定了《“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决定从即日起到2023年6月在全省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

《方案》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精神,把握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特点,以保障乡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法治乡村建设。

《方案》从4个方面提出16项工作举措。一是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平台建设,提升“12348”热线服务水平。二是促进法律服务多元化,扩大涉农法律援助覆盖面,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简化审查程序。完善便民工作措施,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全省开展92项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开展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相衔接工作,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等多项专项法律服务。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六个一”活动;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开展“100+100党支部结对”活动;推动公证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进驻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积极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多发、易发矛盾纠纷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排查调处。三是持续深化乡村法治宣传。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到2023年,再创建20个以上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700个以上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动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创新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到2023年全省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四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工作,逐步推动形成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办事不求人、流程网上走、审核不见面、材料一次清、过程可溯源、进度随可查、结果随时看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方案》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州、市司法局要高度重视活动部署,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活动组织实施,探索走出具有云南特色的法治乡村振兴之路;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州、市司法局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与地方政府乡村振兴工作对接,把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纳入乡村振兴“大盘子”。三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活动关注度、影响力和知晓率,营造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方案》还根据各地村居、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律服务资源等状况,制定了活动任务分解表和任务完成时间节点,确保活动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