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省级法律援助律师库,进一步做好指导和管理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省司法厅起草的《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陆方式
(一)登陆云南省司法厅官网(http://sft.yn.gov.cn),在“调查征集”栏目中点击查询省司法厅公告(2024第7号);
(二)关注云南省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在“更多”栏目中的“公告”位置查询省司法厅公告(2024第7号)。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请发送邮件至ynflyz@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管理办法(试行)”字样;
(二)通过信函邮寄:请寄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219号云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邮编650228,信封上请注明“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管理办法(试行)”字样。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4年5月19日。
附件: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司法厅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