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各州市陆续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日期:2021-07-16 15:37:59来自: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访问次数:

近日,我省各地州(市)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各地实际陆续出台本地区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统筹建设、协同推进、狠抓落实,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推进工作落实。

目前,我省16个州(市)中已经有9个州(市)出台了实施方案或者任务分工,分别是大理、西双版纳、红河、怒江、保山、玉溪、普洱、昭通、昆明,其余州(市)正在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出台的方案指导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定位清晰到位,措施得力可操作,因地制宜特色亮点突出。

玉溪市印发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指标和任务分工,指标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分工科学合理。指标提出培育2个较大规模的公证机构,全市公证机构达到10个,公证员达到30名。任务分工明确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建设,修订《玉溪市法律援助办案补助标准》;统筹分配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优先考虑民族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经费保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均衡发展。

红河州方案明确,推动落实《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红河模式”,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源头办理、排查预警、调处化解、疏导稳控一并推进,确保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化解;红河州方案积极推进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证、司法鉴定事项列入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在减免一部分公证和鉴定服务费后,通过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支付公证和鉴定服务费。

怒江州方案从实际出发,鼓励发达地区法律服务机构通过设立分支机构、结对帮扶、对口援建、挂职锻炼、交流培训等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发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西双版纳州方案提出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的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采取组织开展“法治企业创建”“法律进企业”“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根据企业发展实际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法律服务,满足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全力为全州经济发展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方案指出进一步完善州、县(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业务用房交通条件受限的地方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在政务服务中心完善和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或者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配套公共法律服务职能。

各州(市)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实施方案的陆续出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必将有力推动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