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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将纳入依法行政考评 《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7月1日起实施
稿件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4日 10:25:58

       记者石飞 记者从云南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云南省为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而制定的一部重要的省政府规章。

       据云南省法制办主任张宪伟介绍,自2004年起,云南省政府就成立了法律顾问室,聘请法律顾问,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部分省级部门和昆明、玉溪等地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全省律师共担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1742家,省政府聘请了6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州(市)、县(区)级政府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覆盖面达100%,为促进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云南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实践过程中,我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依然存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法律顾问机构待健全;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机制、措施有待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独特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出台,从制度层面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规范,在法律顾问的聘任与管理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必将有效控动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再上新台阶”张宪伟说。

         据悉,该《规定》共26条,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法律顾问聘任和履职的条件、程序;聘任机关和法律顾问机构的职责;法律顾问助理的相关制度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值得一提的是,《规定》首次明确了政府和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保障经费,并将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评的范围。同时还明确,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助理、法律顾问机构工作人员在履行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时,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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