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郑玉明 甘仕恩

5月23日,曲靖市沾益区盘江镇河西村委会村民崔某拿着一张由盘江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具的服务事项转办单,来到位于沾益区司法局内的沾益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公证服务窗口,他将转办单及其相关资料交给公证员管宏翠,不到一小时,崔某就拿到公证书,顺利办理完毕了继承及保管资格公证。
“这样高效的办事效率在以前是很难实现的。”管宏翠说,过去,群众对公证程序不了解,到区里办公证,要么就是材料不全,要么就是相关当事人没有到齐,导致一个小小的公证手续需要跑几次才能办成。现在有了四级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群众在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或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了解清楚办理相关公证业务所需的程序及材料,拿着转办单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次性就可办结,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让他们少跑路,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管宏翠口中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省司法厅目前正在曲靖试点开展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项目。据了解,2016年,省司法厅下发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意见》后,曲靖市开始打造四级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目前,已建成1个市级、2个县(区),1个乡镇、2个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各服务中心、站点的进驻项目包括了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人民调解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等内容,涵盖了司法行政对外提供的全部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通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令广大群众能够享有均等化、可及性服务的‘半小时’‘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省司法厅副厅长齐金岭说。
四级平台便民利民
整齐划一的服务窗口,内容详尽的信息资料,统一上墙的办理流程……在曲靖市,无论走进哪一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都能感受到规范有序。5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曲靖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时,已是17时,但大厅内仍然人声鼎沸,各个窗口前均聚集了前来办事的群众。大厅内共设置了5个窗口,一是由律师直接受理服务的窗口,服务内容包括律师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和法律顾问服务。二是单独设立公证服务窗口。三是转(交)办社会服务类窗口,由曲靖市司法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轮流坐班,服务内容包括司法鉴定服务、仲裁服务和司法考试服务。四是转(交)办和直接受理服务窗口,由曲靖市司法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轮流坐班,服务内容包括人民调解服务、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基层法律服务。五是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服务窗口,由曲靖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人员坐班。5个服务窗口覆盖了12项公共法律服务项目。
每个窗口前,由省司法厅和曲靖市司法局统一制作的公共法律服务手册涵盖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考试等方方面面的内容,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了有效的指引。
公示在墙上的服务流程,明确指出市、县、乡、社区四级服务平台的职能,市级12项,县乡两级11项,社区8项。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过去,像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服务在乡镇、社区一级是无法受理的,这些服务必须到县(区)或者市一级司法行政部门才能办理,现在有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这些服务虽然乡镇、社区一级也不能直接办理,但却可以协助群众获取相关服务。
沾益区盘江司法所所长陶娟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在司法所一楼开设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加了相关工作职能,自己也组织所上的工作人员学习了相关业务知识,公证、仲裁、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样的材料,陶娟和所上的工作人员都了然于心。“过去,群众知道司法所办不了公证、司法鉴定这些业务,都到区里去咨询,来来回回,耽误不少时间,花费不少钱财。现在看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窗口有了这个职能,过来咨询,经工作人员指引,一次备齐材料,拿着转办单到区里或市里一次性办结,为老百姓省了不少事。”陶娟说。
在马龙县通泉街道让田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记者看到,一块服务内容方式的公示牌清晰地注明了服务的项目和服务方式。“过去,群众遇到邻里纠纷,家庭矛盾,会到社区要求调解。现在有了这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实行综合性‘一站式’服务,辖区群众可得到全方位服务,大家对此赞不绝口。”该服务站工作人员说。
小单子发挥大作用
“我遇到一个劳务纠纷的案子,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老乡让我请律师,我又请不起。看到曲靖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牌子,便抱着试试的心态进来找律师,果然看到有律师服务的牌子。律师说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不需要出律师费,真是太好了。”5月24日下午,从昭通来曲靖务工的林某在曲靖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解决了难题,高兴地告诉记者。
“不仅是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任何一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群众只要进入平台,就进入了公共法律服务的通道,在这个通道里,四级平台互联互通,实行扁平化管理,群众有任何法律服务方面的需求,均可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服务。”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局长赵祖平说。
赵祖平所说的四级平台互联互通是如何实现的呢?采访中,一张转(交)办单引起了记者的注意。曲靖市司法局局长曾建明告诉记者,别看这张小小的单子,但它是曲靖市四级法律服务平台有效联动的桥梁,发挥着服务群众的大作用。群众到任何一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办事,属于本级的由工作人员直接办理,在该平台中没有的服务项目或由于职责、功能不能直接提供的服务事项,实行转办服务。在该平台中,可以办理的服务项目但是又由于职责、功能、当事人户籍等原因而不能直接提供服务或者收到的下级平台转来的服务事项,实行交办服务。
“大姐,昨天下午回去把交办单给村调委会了吗?”5月25日一早,沾益区盘江司法所所长陶娟刚一上班就拨通了中村村委会村民尹某的电话。“昨天晚上村调委会就组织我们调解了,今天下午还要再进行一次调解。”尹某说。
村调委会这么快就组织调解,令陶娟没有想到。原来,5月24日16时30分,尹某急冲冲地来到司法所,说自己和哥哥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产生了矛盾,她要把哥哥告上法庭。听了尹某的陈述,陶娟耐心地对她解释了相关法律,告诉她在这个诉讼里,她的主体不适格,哥哥不赡养老人,应该由老人做原告,而不是她,陶娟建议她与哥哥的矛盾最好先调解。尹某同意了,陶娟开具了交办单,让尹某拿着交办单回去找村调委会解决。随即,陶娟打电话给村调委会主任赵金虎,让其组织调解。
“过去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也会打电话给村调委会,但因为没有规范的转交办手续,村调委会不重视。现在规范流程,加强跟踪回馈后,下面的办事效率大大提高了。”陶娟说。
2020年实现全覆盖
“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顺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既是司法行政部门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新职能,也是新时期法律服务工作改革发展的方向,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任务。”省司法厅副厅长齐金岭说。
记者了解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有关深化改革的若干文件和会议都对建设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司法厅加强顶层设计,在2014年出台的《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出5项24个方面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云南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要求到2018年基本建成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到2020年在全省范围基本建成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总体形成覆盖城乡、体系健全、功能齐全、管理科学、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可以说,我省公共法律服务顶层设计工作抓得早、抓得细、抓得全面。按照《意见》确定的时间表,今年内,我们要把曲靖经验复制到全省129个县,由省司法厅补贴资金,在每个县建立一个标准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之后逐步推进,确保2020年实现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赵祖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