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 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普法办〔2017〕13号)要求,云南省通过各州市推荐申报,经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普法办审核,拟推荐昆明市呈贡区等19个县(市、区)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10月27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来电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
王洋阳 0871-63992836
雷云波 0871-64186692
中共云南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
云南省申报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 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拟推荐名单
昆明市呈贡区
昭通市盐津县、水富县
曲靖市罗平县
文山州麻栗坡县
玉溪市红塔区
红河州弥勒市、开远市
普洱市思茅区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
楚雄州永仁县
大理州大理市、祥云县
临沧市永德县
德宏州梁河县
保山市昌宁县
怒江州福贡县
丽江市华坪县
迪庆州德钦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