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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稿件来源:厅法治宣传教育处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2日 11:47:57

        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我省法治宣传教育新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云南,4月28日,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工作会暨云南省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在昆明召开。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组长、云南省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召集人、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商小云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远见卓识和责任担当,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时代。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的新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我省也出台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转变了普法的理念和方式,由单纯、静态普法变成动态、综合普法,使法律由“纸上的法”变成“现实的法”,倒逼执法者提高法治素养水平,提升了执法的效果,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迫切需要,既顺应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减少执法中的冲突,也有利于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推动普法工作转型升级的重大创新,有利于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全民普法中的作用,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普法作为一项全社会的系统性、基础性工作,并非只是司法行政部门普法机构的‘家务’事,更是司法、执法、服务和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事。”会议提出,一要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各级国家机关”既包括党委、政府部门,也包括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国家机关以外的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也应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部门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要转变普法理念和方式,将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把普法融入到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执法的过程就是普法的过程,使普法更专业、更生动、更有实效;三要拓展普法工作格局,使普法工作由过去普法主管部门一家“独唱”,变成各部门各行业的“大合唱”,由过去的“小马拉大车”变成“群马拉大车”,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四要促进公正规范执法,提高执法的公开透明度,做到依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执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议指出,要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要求,以“一制四化”为抓手, 推动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一是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精准化,进一步聚焦我省“七五”普法规划中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边民、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等普法重点对象,进一步开展“法治宣传边关行”活动、“千里边疆法治文化长廊”建设等活动,推进少数民族“五用工作法”;二是推动普法举措项目化,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等建设,进一步开展“法治单位”“法治学校”“法治企业”等各类创建活动,用“看得见、摸得着、留得住”的法治宣传教育项目支撑起法治宣传教育成效;三是推动普法考核评估体系化,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中对法治宣传教育的考核评估要求,结合新的司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真正发挥检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四是推动普法工作指导专业化,要遵循现代传播规律和法治建设规律,要用专业的人、运用专业的手段来推进新时代普法工作,增强普法的实效性,在坚持运用广播电视、印传单、帖展板等传统普法手段的基础上,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增强渗透力。

        会上,省司法厅副厅长齐金岭传达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云南省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的函》,与会同志审议了《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办发〔2017〕60号文件的工作措施》。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省委党校、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等22家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和联络员, 省工信委、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36家云南省落实普法责任制厅(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领导和联络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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