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云南省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社会体制改革及社会治理主题专场新闻发布会在昆明举行。省司法厅等6家单位参加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祖平代表省司法厅发布新闻,向媒体详细介绍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司法厅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改革方面的情况。

赵副厅长强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省司法厅以改革完善法律服务体系为总纲,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体系化、标准化、实用化、多元化、长效化“五化建设”为目标,以“一条主线、四张网、一个活动”为抓手,在资源整合、智慧化、普惠化、精细化上求突破,推动了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第一,公证服务和保障民生作用不断凸显。近年来,省司法厅主动作为,对49项公证事项开展“最多跑一次”试点,大幅减少证明材料。推出公证法律服务便民利民十项措施,对行动不便、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实行预约登记、上门受理、送证到家,让当事人“一次也不用跑”,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司法鉴定“守护司法公正”的职能发挥充分。2001年我省建立第一家社会司法鉴定机构,至今全省已有社会鉴定机构237家、司法鉴定人3526名,执业类别58个,初步建成以昆明为中心、覆盖全省的司法鉴定公共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办案机关和人民群众的鉴定需求。近年来,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参与一些重大、敏感案件的鉴定,为一些重大经济案件、环境损害案件提供有效的专业鉴定服务,保障了司法公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绩斐然。主动服务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省内优秀律师事务所与边境县市和欠发达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开展结对帮扶和驻点执业,组成“同心•律师服务团”深入民族村寨、沿边口岸、基层单位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参与信访接待处理,有效维护信访秩序;助力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在办理财融资纠纷、网贷、理财产品纠纷等金融领域案件时,有效发挥“风险防火墙”作用,全程参与关键性、重要性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打好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推选优秀律师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云南“三大战略定位”、“长江经济带”等建设;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共有4626名律师担任1837家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律师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覆盖率达到85%;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选拔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第四,法律援助工作亮点频现。二十年来各级政府投入法律援助办案补贴3.5亿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07967件,提供法律咨询2086673人次,为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6.6亿元。一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在城镇放宽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执行,农村按上年度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执行。同时70岁以上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及工伤赔偿的农民工等12类人群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工伤、交通、医疗、产品质量事故及坑农害农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事项,以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与民生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三是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出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案卷质量评查办法等制度规范,实现案件流程、材料、归档各项标准的全省统一。
赵副厅长指出,下一步,云南省司法厅将以重新组建为新的起点,切实做好全省法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切实履行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为提升边疆民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和谐云南、美丽云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