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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司法厅开通群众满意度线上评价系统 网上便可评价司法行政系统满意度
稿件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6日 11:51:49
        12月25日,《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云南省司法厅获悉,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12月20日,该厅人民群众满意度线上评价系统正式上线。人民群众今后只需在云南省司法厅的“两网”,即云南司法行政网(http://www.sft.yn.gov.cn/)和12348云南法网(http://12348.yn.gov.cn/)中的“满意度评价”栏目轻点鼠标,就可以对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和工作业务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了。
 
        据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齐金岭介绍,评价坚持“人民标准”“客观评价”“过程公开”和“简便操作”原则,结合机关职能和工作业务的不同性质,将评价范围和对象分为两部分。一是对司法行政机关整体履职能力的评价,即机关履职评价,将省、市、县司法行政机关、乡镇司法所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均纳入评价。二是对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工作业务的评价,即工作业务评价,对法治宣传、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考试、法律服务热线等直接服务群众并且具备评价条件的业务,都纳入评价范围,由人民群众作出满意度评价。
 
        该评价体系设置了两项两级指标。一是对机关履职的评价。该项设立了人民群众满意度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三个一级指标,对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评价的,按照影响因素层设了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办事环境、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五个二级指标。二是对工作业务的评价。该项结合具体工作业务的性质、特点等,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简便的基本原则,对“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司法鉴定”“司法考试”“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热线”等业务,设立人民群众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三个一级指标,对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评价的,按照影响因素(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办事环境、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由承担相关业务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设立具体二级指标内容。
 
        齐金岭表示,此举拓宽了省司法行政系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渠道,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云南司法行政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可从客观上反映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程度,多渠道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有望充分发挥评价工作推动作用,真正做到司法行政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三表率一模范”政治机关,推动实现新时代云南司法行政事业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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