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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20天还带薪!@昆明人 明年起老人住院子女可享护理假
稿件来源:云南发布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5日 10:49:55

  12月11日,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消息,《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在总结昆明立法经验和充分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注重与上位法相承接,重点在家庭保障、社会保障与优待、社会服务与宜居环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照顾住院父母可享受护理假,《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在家庭保障方面从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保障老年人的财产、拒绝啃老等多方面做了明确要求,子女护理住院父母也可享受累计,每年最高20天的护理假。

  《条例》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 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目前昆明市60岁以上人口达111.4万

  拒绝赡养、扶养将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管理

  据介绍,目前昆明市60岁以上人口达111.4万,老龄化程度相当严重。各种老龄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方面,子女干涉尤为突出。

  另外,老年人有权拒绝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或者其他亲属提出经济资助的要求。

  为确保条例落地,接下来对老年人负有赡养、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的,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侵害老年人财产权利、居住权利的、不按照规定给予护理时间等行为, 将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管理。

  乘坐飞机、高铁都会受到影响和限制,包括银行贷款也会受到限制。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给予医疗救助

  公租房给予减免有关费用

  医保、卫生健康部门应当落实医保慢性病和特殊病用药目录的规定,明细社区和乡村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建立慢性病患者门诊长处方机制,满足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基本用药和异地医保购药需求;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给予医疗救助。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制度时,应当对老年人家庭给予优先安排实物配租或者发放租赁补贴,对经济困难的失独老年人、无子女老年人家庭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并按照规定减免有关费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农村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家庭优先安排; 对需要住房无障碍适老化改造的贫困老年人家庭给予政策支持和物质帮助。

  这些公共服务享受免费或者优惠

  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或者老年优待证等有效证件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后,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优惠乘坐市内轨道交通工具;倡导老年人非交通高峰时段出行。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给予补助。

  8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或者老年优待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公园、旅游景区(点)的,可以带1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年满8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老年人享受高龄保健补助;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为寿星老人,享受长寿补助,由民政部门颁发百岁寿星荣誉证。补助标准由民政、财政部门拟定,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

  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等服务,每年为老年人免费常规体检1次,为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每半年免费体检1次,开展定点、巡回或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保健康复、心理咨询、安宁疗护等全生命周期服务。

  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或者老年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下列公共服务优惠或者优待

  (一)免费进入国有单位经营、管理的公园、旅游景区(点),优惠进入非国有单位经营、管理的公园、旅游景区(点);

  (二)免费进入公共的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档案馆、纪念馆等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向老年人免费开放;

  (三)免费进入政府兴办或者集体投资兴办的各类老年人活动场所;

  (四)在各类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公立医疗机构免收普通门诊诊查费,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应当设置老年病门诊;

  (五)优先办理银行储蓄、用水、用电、用气、通信、邮政等业务;

  (六)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场所应当设置爱心窗口、柜台,方便老年人购票、托运行李、物品;

  (七)因健康原因不能到场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遗嘱公证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公证机构应当提供上门服务;

  (八)免除乡村公益事业的劳务和出资义务;

  (九)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和优待。

  禁止以欺骗方式诱导老年人消费

  7日内无理由退款

  禁止以欺骗方式诱导老年人消费。市场监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老年人预防诈骗知识宣传活动,及时制止、举报向老年人恶意推销保健品、食品、药品、器材、器械等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金融机构应当向办理转账、汇款或者购买金融产品等业务的老年人提示风险,按照规定对老年人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建议其成年子女或者亲属陪同。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当及时处理老年人的投诉、控告、举报,实行首办责任制;依法查处针对老年人的传销、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为老年人营造安全、便利的消费环境。

  经营者通过会议、讲座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向老年人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 老年人或者其授权的人有权自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7日内提出退款退货或者终止服务,无需说明理由。

  此外,本次会议还发布了《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制定的《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和污染天气应对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本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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