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大理“金花”调解室作为“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的范例被写入报告。
2012年,为进一步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大理市司法局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将民族文化和司法实践相结合,将白族语言与法治语言相结合,在喜洲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金花”调解室。调解室选聘了5名熟悉法律政策、通晓白族语言及民风民俗的女调解员,明确了先行介入、配合参与、宣传教育、保障权益等四项基本职责,充分发挥“金花”调解员的性别优势、语言优势、法律优势,“以柔克刚”“以情动人”,用柔性疏导、理性引导的方式,深入村组、深入农家、深入百姓,及时为辖区群众调解婚姻、赡养、抚养、邻里等方面的纠纷,“一听、二劝、三调解”,提炼出了“冷却处理法”(重点用于调解婚姻纠纷)、“求同存异法”(重点用于调解一般性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法理分析法”(重点用于可能有非理性事件发生的矛盾纠纷)等调解实战经验。
“金花”调解员的身影行走在田间地头,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成为苍山洱海间一道靓丽多姿的风景线。自设立至今,调解室参与调处矛盾纠纷400余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98%,小小“金花”调解室,发挥了维护和谐稳定大作用。
近年来,“金花”调解室先后获得多项表彰,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和省内外兄弟单位多次到访进行视察、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