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对近5年来,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分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我省1个法律援助机构和1名法律援助个人获表彰。
获表彰机构和个人
云南省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
(“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
杨江红(女)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对标先进,以更加扎实的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为我省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贡献积极力量,以实际行动和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