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公职律师队伍发展迅速,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更加凸显。2023年,云南省司法厅创新“三举措”对公职律师工作再推动再促进,高质量开创我省公职律师工作发展新局面。
全面加强考核考评
高质量实现“有形”向“有效”转变
一是2023年首次将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以及公职律师履职情况列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内容。省司法厅积极加强业务指导,结合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对公职律师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省级机关单位和16个州(市)分别结合实际科学设置考核指标。考核指标体系通过评分项与扣分项的连环设置,把公职律师工作参与法治建设的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起来。既有反映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的客观指标数据,又有法治建设成效体现,使考核评价结果更具全面性。另外明确设置加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项,不仅提高各地各部门工作创新积极性,推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进程,也使得各地各部门对公职律师工作在法治建设方面要做什么、怎么做清晰明了。
二是定期组织开展对各地各部门的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实际问题。建立对各地各部门督导机制,通过突击检查、电话提醒、书面汇报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函、通报等措施,对工作不重视、工作推进迟缓的州(市)和省级单位进行督促。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等,推广抓得好的典型、有特色的模式,推动各地各部门交流提升。
全面提升能力素养
高质量实现“量变”向“质变”突破
云南司法行政部门把公职律师纳入各地区各部门人才培养规划和专项人才库,制定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分类分级开展政策理论培训和实务技能培训,保障公职律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脱产培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充分发挥“线上+线下”的培训模式,提供无讼APP培训网站,保证公职律师每年完成至少40课时的网络在线学习。2023年4月24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公职、公司律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组织部分公职、公司律师代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进行经验交流。2023年,全省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单位为1406家,其中,党委部门233家,政府部门1140家,人民团体33家,全省共有公职律师2775人。2023年相较2022年全省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单位增长了49%,公职律师数增长了39%。
全面履行职责职能
高质量实现“小我”向“大我”融合
全省公职律师积极落实执行《法治云南建设规划(2021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在重大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全省公职律师开展法律服务46915件,其中为所在单位参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5372件;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1666件;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4835件;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6875件;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13322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9308件;办理民事案件的诉讼和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1811件;办理所在单位委托或者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372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