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我和同事2015年和公司签订合同,当时签的是一家劳务公司的派遣合同,公司说不会损害我们利益,我们就签了。现在公司要对我们集体降薪,不同意就算自动离职,还说我们手上的合同是跟劳务公司签的,公司随时可以把我们退给劳务公司,也不会给我们补偿。请问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朴小姐
朴小姐:
你可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你所在公司与劳务公司之间是劳务派遣关系,根据 《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协议应约定劳动报酬、劳务派遣期限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
你所在公司所提出的相关退回理由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此你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若该公司执意要求退工,应当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承担责任。如果你不同意退工,公司又不订立新合同而采取强制退工措施,并且不按照约定的相关违约责任进行赔偿,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