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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常年在外 能否判决离婚
稿件来源:云南法治网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9日 11: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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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丈夫外出打工多年,和我实际处于分居状态,请问这种情形能否作为我提出离婚的理由?是否属于法院必须判决离婚的情形?另外,我们的分居情况应如何证明? 彭女士

  彭女士:

  分居两年只是法院在审理夫妻离婚案时,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你丈夫是外出打工,如果他每年过年都会回家,不同于夫妻在同一个地方,由于感情破裂而分开居住,长期外出打工是否能被认定为“分居”显然是有争议的。你如果想要离婚,应该围绕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进行举证,而不能仅着眼于分居问题。

  从诉讼的角度来看,如果你第一次起诉后未能被判决离婚,半年后可以再次起诉,此时法院一般来说会支持你离婚的诉求。此外,朋友的证言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当然,你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以证明夫妻实际分居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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