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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财产保全 须具备何条件
稿件来源:云南法制报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7日 19: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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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黄某有经济纠纷,目前已将其起诉到法院,但尚未开庭。最近我听说黄某可能在转移名下财产,朋友告诉我,可以通过财产保全的方式防止他转移财产。请问,我是否可提出财产保全?提出财产保全有什么条件? 林先生

  林先生:

  诉讼保全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须由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如不提供担保,法院可驳回财产保全申请。

  法院在接受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驳回裁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则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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