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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迁户口 可否起诉解决
稿件来源:云南法制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9日 13: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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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前妻是协议离婚,对子女、财产等问题都作了约定,其中特别约定她要在离婚后迁出户口。可离婚至今1年多了,她一直拖着不迁户口,且改变了联系方式,找她都很困难。请问,我能否去法院起诉,要求她迁出户口? 高先生
 
  高先生:
 
  在符合法律规定迁移条件的情况下,公民个人是否迁移户籍,是个人的权利,也是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因此,你与前妻虽有离婚协议,但不能依据该协议到法院起诉要求前妻迁出户籍,因为一个人户籍的迁移属于行政管理的问题,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由于协议约定的存在,理论上你可以起诉前妻违反协议约定,要求其赔偿损失。但一般情况下,你前妻户口的存在并不会给你带来直接损失,因此你的诉求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
 
  当然,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因前妻户口未迁给你造成了损失,则你可以要求判她给予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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