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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继承住房 应当归谁居住
稿件来源:云南法制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9日 13: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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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母亲早年过世,父亲前两年再婚,婚后1年就因病去世,留下一套住房,是他与我母亲生前共有的。父亲生前未留下遗嘱,我和弟弟、妹妹肯定是法定继承人,请问,继母是否有继承的份额?由于妹妹婚后住房很小,我们决定该处住房由妹妹居住。但继母却说她要住这套房子,其实我们知道她是想给自己的儿子住。请问,这处住房的居住权归谁,我们子女作为占份额多的继承人,是否有决定权? 郭先生
 
  郭先生:
 
  该处房屋最初是你父母共同所有的,只是你生母去世时你们兄妹未办理继承手续,那么你们几名子女有权和父亲一起继承属于母亲的那一半房屋产权。
 
  现在你的父亲也去世了,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你的继母也同样享有继承权,可获得你父亲那一半房屋产权中相应的份额。
 
  至于房屋由谁居住的问题,可由各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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