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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信用卡消费 面临何种刑罚
稿件来源:云南法制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5日 17: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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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弟弟捡到一张信用卡,试着拿去消费,结果成功了,于是他刷卡消费了1万余元。后来警察找到他,他主动交待了捡卡和消费的经过,现在已被取保候审。警察说,弟弟的行为已经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但他并没有诈骗,卡也不是偷抢来的。请问,我弟弟真的涉嫌犯罪吗?他消费掉1万余元,大概会被判刑多少年? 钟小姐
 
  钟小姐:
 
  你弟弟捡到他人的信用卡并冒名消费的行为,已涉嫌构成了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
 
  《刑法》第196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因为你弟弟的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危害后果也不大,如果你们能及时退还消费掉的1万余元的话,他受到的刑罚处罚不会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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