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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已撤销 去哪申请仲裁
稿件来源:云南法制报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9日 10: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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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原先在一家省外公司的本地分公司工作,后来因为分公司撤销后的裁员补偿、加班费等问题,我和公司一直有纠纷。现在我想提起劳动仲裁,但该分公司已经撤销不存在了。请问,我能否向原分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还是需要到总公司所在地去申请?  仇小姐
 
  仇小姐: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因此,对于仲裁地点,你有选择权,既可以在原分公司所在地提起劳动仲裁,也可以在总公司所在地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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