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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遭到欺骗 能否要求还款
稿件来源:云南法制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5日 05: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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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以一处房产做抵押向我借款15万元,借期1年。我先给了他3万元,后来却得知这处房产并不属于赵某,而是他哥哥的,所以他才迟迟未能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为此我决定不借钱给他了,同时要求他返还我已经借给他的3万元。请问,我现在是否有权要求他还钱? 吕先生
吕先生:
在该借贷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由于对方虚构事实,用不属于自己的房产作抵押,已属于民事欺诈行为,因此,你们签订的合同依法应为可撤销合同。你作为守约一方,依法享有合同解除权,有权通知欺诈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归还3万元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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