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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因意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最终获得保险公司赔偿的7.6万元。由于致残后不能干重活,导致我妻子对我产生不满,夫妻经常争吵,感情急剧恶化。现在我妻子多次向我提出离婚,我不同意。请问如果我被妻子起诉离婚,7.6万元赔偿款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我个人的财产? 陈先生
陈先生: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所以你获得的赔偿金属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