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月8日在商场买了一台空调,7月9日,商场指派员工刘某将空调送到我家,并进行安装。7月16日,因刮风下雨,悬挂在室外的空调主机突然掉落,砸中路过的行人杜某,造成杜某轻伤。经有关部门调查,空调主机掉落的原因系刘某疏忽大意安装不稳固所致。请问,对于杜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祁先生
祁先生: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悬挂物发生脱落造成他人损害,实行的是过错推定原则,如果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损失。
你对悬挂在室外的空调主机具有维护、管理的义务,空调主机掉落砸伤路人,你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杜某的损失。
但《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同时规定,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空调主机掉落系刘某疏忽大意安装不稳固所致,刘某是造成此次事故的责任人。因刘某系商场员工,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其是在执行工作任务中造成他人损害,应由商场承担责任。因此,你向杜某赔偿后,可向商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