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云南普法网 >> 扫黑除恶 >> 内容阅读
宁洱县司法局“常规+创新”举措助推扫黑除恶宣传
稿件来源:宁洱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9日 21:29:03

为深化平安宁洱建设,加强扫黑除恶氛围营造,全面动员,人人参与,让黑恶势力成为“过街老鼠”,净化社会,构建和谐,全面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五步走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一是层层压实责任,成立宁洱县司法局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宁洱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及任务,全面拓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谁教学谁普法”等责任落实,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在履行好系统内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开展宣传的责任。

二是强化常规宣传,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微博、微视等平台,播放及分享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将“眼睛”的宣传与“指间”上和“语音”里的宣传结合起来,最大程度拓宽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以“法律六进+X”为抓手,广泛组织发动普法宣讲团、普法志愿者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活动,推进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进机关、学校、企业、村(社区)、少数民族聚居的村寨、农贸市场、教堂等,加强扫黑除恶宣传渗透力,做到全覆盖。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奏好扫黑除恶宣传大合唱,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是结合本职工作,创新做好“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案释法”大力宣传黑恶势力犯罪的法律依据、认定标准、识别方法等,切实发挥“以案明法”的警示作用,切实把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融入到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公证服务、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过程中,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引向深入。

四是做好辖区内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学习教育,严格做好辖区内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集中学习,进行针对性的扫黑除恶政策宣传,纳入管控体系,制定帮教方案,特别加强对有涉黑涉恶犯罪前科人员的心理疏导,杜绝再次涉黑涉恶。

五是创新宣传产品,结合本地少数民族自治县实际,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宣传片共11个,目前制作完成并着手宣传第一部宣传片。

 
热点推荐
Copyright @ 2006-2020 云南普法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20000821号-1 主办单位: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