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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司法局发挥法律援助作用 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稿件来源:普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3日 20:49:49
 

      普洱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通过强化队伍建设、抓好案件监督、营造法治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已办理涉黑涉恶法律援助案件7件涉及27人。

一是整合援助资源,保障援助力量到位。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普洱市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要求对未聘请律师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提供法律援助,使涉黑涉恶案件律师参与辩护率达100%。指定政治觉悟高,遵守职业纪律,业务能力强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承办涉黑涉恶案件。如在墨江县涉及20名被告人的涉黑一案中,为依法保障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司法局充分调动全市援助力量,依照规定对未聘请律师的13名被告人,指派了辩护人,做到了“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二是加强监督指导,掌握案件进展情况。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组织全市10余名法律援助工作管理人员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提高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承办律师认真落实“四个规范”,即会见规范、阅卷规范、庭审规范和辩护规范。对案件“全程监督”,所有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涉黑涉恶案件,律师事务所都进行集体讨论,并在明确案件性质后履行报备程序。对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安排专人全程参加旁听庭审,确保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发挥宣传职能,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法律援助扫黑除恶”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将法治宣传与文明城市创建有机结合,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乡村、社区、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群众知晓率。同时,发挥基层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优势,依托全市103个乡镇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点构建全网覆盖宣传阵地,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开展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活动56场次,提供法律咨询107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万余份。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将问题导入法治轨道,防止其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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