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临沧边境管理支队协助沧源县人民法院开展刑事巡回审判,在沧源县勐董镇上永和国门新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由临沧边境管理支队沧源边境管理大队办理的陈某惹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沧源县人民法院当庭认定被告人陈某惹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图为巡回审判现场
据临沧边境管理支队通报,2020年2月16日,嫌疑人陈某惹驾驶摩托车先后载运5人从沧源县勐董镇上永和边境出发,企图将5人通过偷渡方式运送至境外,途中被抓获。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为被告人对法院判决予以认可,当庭表示不上诉
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临沧边境管理支队通过线上、线下“两条路”,创新“法治宣传固边防”普法新思路,零距离向群众开展“以案释法”普法教育,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学习边境管理相关法律知识,切身感受司法权威,营造了边民群众人人学法守法、积极协助边检机关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
此次庭审,沿边村寨群众200多人受邀到现场旁听。同时,这个支队勐董边境派出所民警通过互联网平台同步开展线上直播讲解。
图为直播现场,民警与法官介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