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5日,冯某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沿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克依黑村内便道由南向北行驶。10时40分许,该车行驶至克依黑村村口路段时,撞到行人李某、陈某、唐某、胡某。造成陈某、胡某二人死亡,李某、唐某二人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近日,冯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逮捕。
货车“发疯”冲向路人
“我感觉身后有风,回头看见一辆小货车迎着我们冲过来,只感觉轰的一声,路边墙体被撞坏,我被撞飞到路边的田里。过了几分钟,我挣扎着站起来,发现路边横七竖八的躺着3个人,地上全是车体碎片。”惊魂未定的受害人李某在向警方描述事故经过时仍心有余悸。
受害人李某为曲靖某驾校教练,事发当日,李某带着另外3名学员进行路考练习,途经东山镇克依黑村路段时,4人下车休息,4人正沿进村的陡坡路段行走时,遇到冯某驾驶的小货车快速驶来,躲避不及的学员胡某、陈某因腹盆部损伤并失血性休克死亡,教练李某、学员唐某受重伤。
早知刹车有故障
3月5日8时许,货车司机冯某和老板董某到曲靖市东山镇某地安装电线,施工过程中,董某安排冯某驾驶小货车到克依黑村委会附近拉锥桶。冯某在十几天前就听董某提及小货车制动已失灵。在明知车辆制动有问题的情况下,冯某、董某均未在意,认为只是小毛病,可以等车辆自行减速,冯某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不料小货车在下坡时失去控制,酿成了惨案。
涉嫌交通肇事罪
冯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行驶速度,且对路面动态观察不足,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行为已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冯某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4名行人不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冯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已被麒麟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交警提示
为了安全起见,在行车前,司机应该对车辆进行全面、细致、严格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要定期保养和维修车辆,不要驾驶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以免造成交通事故,抱憾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