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的诞生,让骗子发现了新的行骗途径。
29岁的宾川男子董晓斌假扮美女,以“寻梦·追忆”的微信昵称与大理市下关镇男子杨可欣聊天。取得对方信任后,“寻梦·追忆”以做其女朋友为由先是骗取钱财,后又伙同他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杨可欣。近日,大理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给我投资,我做你女朋友”
2016年5月,董晓斌冒充女性并取名段晓琳,微信昵称“寻梦·追忆”,微信头像为美女的照片。通过微信功能“附近的人”,董晓斌加了一个微信昵称为“清爷”的男人,两人从此开始了微信聊天。同时,董晓斌用有魔音功能的手机,把自己的声音变成女人的声音,因此,在用微信和手机与杨可欣发语言、通电话时,杨可欣对“寻梦·追忆”的女人身份确信无疑。
通过长时间的聊天、通话取得杨可欣的信任后,“寻梦·追忆”以去丽江开服装店、家人出车祸为由向杨可欣要钱,并告诉杨可欣,“如果你向我投资,我就做你女朋友。”于是,初期,杨可欣先后分三次向“寻梦·追忆”转账8000元、6000元、7000元人民币。后期又转了几次,总计转账金额3万余元。“还有一次是直接打钱到我的银行账户上。”董晓斌在庭上说。
后来,杨可欣不愿意再给董晓斌“投资”了,“提款机”想撒手?董晓斌怎肯善罢甘休呢!
敲诈非法拘禁“男朋友”
2016年8月9日上午,董晓斌的魔音手机丢了,他不得不用其他手机打电话给杨可欣,但是杨可欣未接电话。董晓斌又让他住宿宾馆的女服务员假装成“段晓琳”打电话给杨可欣,让杨可欣到宾馆来和她约会。刚开始,杨可欣不愿意来,后来董晓斌用“寻梦·追忆”的微信号发微信给杨可欣,称:“你要是不过来,我妹妹段晓琳出了什么事就由你负责。”
随后,杨可欣来到董晓斌住宿的宾馆。“我妹妹去昆明找你,在路上出车祸了,你为什么不去看我妹妹?”董晓斌以段晓琳哥哥的身份出现在杨可欣面前。问了杨可欣两遍后,董晓斌用准备好的棒球棍打伤杨可欣,“我妹妹因为你而受伤,你要去看她,或者赔钱给她,赔了钱就让你走。”董晓斌边说边打杨可欣的手臂和腿。
后来,董晓斌叫来朋友赵晓华和董晓国帮忙。两人来到宾馆后,赵晓华开着董晓斌租来的银色本田车,杨可欣被董晓斌和董晓国夹着坐在后排座位上,车辆开往上关镇方向。其间,董晓斌催促杨可欣赶紧筹集两万元钱。
次日上午10时许,杨可欣的朋友给他的银行卡里打了两万元钱,董晓斌和杨可欣两人一起去取款,取出两万元钱后,董晓斌给了杨可欣2000元,让他去看病。
两三天过后,董晓斌打电话给杨可欣,让其再打点钱过来,并说这次打完钱后就不会再联系他了。同时,董晓斌发短信给杨可欣,称如果再不打钱的话,以后找到他要让他加倍给钱,还要让他全家不好过。无奈之下,杨可欣又给了董晓斌11000元。
拿到钱后,董晓斌很快挥霍一空。
3名嫌疑人涉“三宗罪”
2016年8月19日,杨可欣到大理市公安局报案。当天,大理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该案由大理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董晓斌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赵晓华、董晓国涉嫌非法拘禁罪,移送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董晓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人民币共计42600元,并敲诈勒索他人21060元,其行为分别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被告人赵晓华、董晓国为索要债务非法控制他人人身自由,二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追究被告人董晓斌的刑事责任,以非法拘禁罪追究被告人赵晓华、董晓国的刑事责任。
法庭宣布,该案择日宣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周惠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