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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砸伤女子 “天降横祸”谁赔?
稿件来源:云南法制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2日 16:49:57

 8月15日9时30分许,在昆明虹山东路巴士西苑小区,一名女子被楼上掉下来的玻璃砸伤。

  近年来,高空坠物致伤的事件在很多地区都有发生,针对这一现象,本期《以案释法》邀请律师讲讲遭遇高空坠物伤人后如何维权。

  事发 高空掉落玻璃 女子被砸倒地

  救护车赶到现场时,被玻璃砸中的女子躺在地上,左手撑着头部,四周散落着玻璃碎渣和血迹,医护人员对女子的伤口进行检查后,将其送到了医院。经过医生初步检查,受伤女子额头部位受伤比较严重,伤口需要缝针,手肘部分只是擦伤。随后,该女子又进行了CT检查。

  “当时,一块玻璃从楼上掉了下来,打着了这个女的。”据目击者介绍,事发前几分钟,受伤女子和一名男子从该小区1幢走出,当他们走到2幢楼下时,突然从楼上飞下来一块玻璃,砸中女子头部,女子当即倒在地上。小区保安见状立即拨打了110和120。

  小区保安介绍:“我们小区的监控室就在2幢下面,我刚刚出电梯门的时候,就听见‘嘭’的一声,然后就听到有人叫,后来我们就报了110。”物管工作人员表示,经过他们检查,玻璃是从24楼一家住户家里坠落的,这家住户最近正在装修房屋,但玻璃究竟为何会坠落,目前正在调查当中。

  后续 装修已经停工 还未谈及赔偿

  事件发生后,巴士西苑小区的物管已经在小区单元门、宣传栏和走廊墙壁都贴上了禁止高空抛物的安全提示。记者来到24楼,试图找到玻璃掉落的这家业主了解情况,但是一直无人应答。

  记者从楼道观察发现,这家住户阳台外侧的窗户上缺了两块玻璃,装修已经停工。小区物管介绍,发生事故时业主不在现场,只有装修工人在房间里施工。事故发生后,物管及时联系到了业主。物管、装修方和业主一起陪同被砸伤的女子去医院进行治疗。目前,伤者伤势已基本恢复,正在住院接受观察。由于事发不久,当事双方还没有谈及赔偿等问题。

  说法 高空坠物伤人分情况追责

  最近几年,高空坠物致伤的事件在很多地区都有发生。在安徽芜湖,一名骑车男子被高空坠落的砖块砸中后脑,当场死亡。由于找不到肇事者,受害人家属把96户居民、物业公司及小区开发商全部告上法庭。那么,遇到此类事件该如何进行责任划分?如何进行索赔呢?

  云南会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辉认为,高空坠物伤人大致有两种责任划分:第一种情况是找不到肇事者,整栋楼各住户均须承担责任;另外一种情况是明确了肇事方,则追究肇事方相应法律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一栋楼的房子是共有的一个主体,楼梯、过道都是共有的。那么,在法院不好区分的情况下,可能会让全部住户都承担一点责任。而在巴士西苑小区发生的坠物伤人事件中,肇事方已经明确了,24楼业主是第一责任人,施工方也有相应责任。“现在已经明确玻璃是从哪家房子落下来,业主肯定是第一责任人。业主为了方便追查,可以把施工方追究进来。至于责任怎么分摊,要根据他们的施工协议或装修协议进行分配。至于物业管理公司责任,则要看物业公司管理是否到位,施工时有没有报业主委员会,是否采取了一些相应的安全措施等。”刘春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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