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离婚的时候拒绝对方承担孩子抚养费,承诺独自抚养孩子,现在可以反悔吗?”近日,一名年轻的妈妈拨通了浙江东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服务电话,道出了自己的烦心事,言语中带着一丝不确定。
案例
孩子生病前夫不闻不问
这名妈妈李某是东阳市一家企业的员工,今年25岁。2015年,李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杜某,因为兴趣相投,两人很快坠入爱河,不久便登记结婚。
婚后,两人的生活很甜蜜,次年李某就生下了儿子杜某某。李某说,儿子出生后,她就患上了轻微的产后抑郁症。然而,病中的她却丝毫感觉不到家庭的温暖,每当孩子哭闹时,杜某总是在一旁抱着手机打游戏,对孩子不管不问。加上生活中的各种琐事,李某动起了离婚的念头。
为迅速摆脱这段痛苦的婚姻,李某在离婚时承诺独自抚养儿子,并在离婚协议中注明,丈夫可以拒绝承担儿子的抚养费。
然而,现实和理想的差距让李某逐渐感受到生活的压力。随着杜某某的长大,孩子的培养、衣食住行样样都要钱,加上杜某某又患了重病,高额的医药费和生活费让原本收入尚可的李某经济压力越来越大。
而离婚这两年来,杜某对李某母子俩不闻不问,甚至从没有来看过儿子。又是气愤又是担忧的李某这才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自己的这种情况是否还能向前夫要求支付抚养费?
律师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义务
了解李某的情况后,律师表示,离婚时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所约定的合理要求。
李某与杜某协议离婚,虽然约定由李某独自抚养孩子,但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其所需要的生活花费也逐步增加。李某以儿子的名义向前夫提出支付抚育费用的合理要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其前夫不予支付,李某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律师提出,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而,在独自抚养孩子的一方因种种原因无力继续抚养的情况下,父母另一方应承担起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以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