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立法会13日三读通过《道歉条例草案》(简称《草案》),就道歉在某些程序及法律事宜中的法律后果作出规定,提倡和鼓励争端各方按意愿道歉,以防止争端恶化,促进争端和睦解决。《草案》将在行政长官签署并刊宪后正式生效,这标志着香港成为亚洲首个制定道歉法例的司法管辖区。
《草案》明确指出,某一个人道歉时,不构成承认过失或法律责任,在裁断过失、法律责任或其他争议事项时,也不得将道歉作为不利于道歉者的考虑因素。此外,《草案》赋予法庭酌情权,允许其引用道歉中的事实陈述作为证据。对此,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法庭行使酌情权,必须公平公正和顾及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