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浙江省普法责任制实施迎来“年度大考” ,浙江省普法办邀请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省人大、省政协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组成的考评组,对2017年度12家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考评。
据浙江省普法办负责人介绍,在全省建立实施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开展第三方考评,是浙江的首创,是全省法治宣传教育机关和普法责任主体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健全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的具体实践,是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体系化”的有益探索,也是推动“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确保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的创新举措。
2016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建立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考评办法。去年,省“两办”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省委组织部等12家重点单位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据了解,12家重点单位包括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文化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法制办、省金融办等12家单位。
记者在考评会现场了解到,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年度考评分为单位自评、单位互评和现场专家考评三部分。
考评结束后,省普法办将根据综合得分情况,评出先进单位和优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