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司法局、普法办,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中专院校,各事业单位普法责任部门: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更是全面建设法治中国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推进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全省各级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及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普法办、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举行2016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及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普办〔2016〕3号)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推广应用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系统的通知》(云司发电〔2016〕6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省各级党政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等国家工作人员,均应参加在线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各类企业、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参加在线学习由其主管部门与当地普法办商定)。当年退休人员、长期病假和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经本单位和同级普法办同意后,可不参加。
二、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国家安全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国防法以及国际法等方面的法律;深入学习党纪党规,认真学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的党内法规体系;深入学习助力“三大攻坚战”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学习地方性法律法规,学习民族区域自治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学习加强边境管理、维护边疆稳定以及禁毒防艾、反恐反邪、扫黑除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与履职尽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三、学习方式
(一)加强日常学法。依托全国普法办批准、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研发的《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网络版平台暨《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以下简称法宣在线)和“法宣在线”手机APP,采取积分制管理方式,鼓励边学边练,调动各级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积极性。基础学分为3000积分,并按50%折算为年度学法成绩(低于3000积分按实际积分计算,超过3000积分按3000积分计算)。
(二)开展年度学法考试。为检验学法成效,在三季度将统一开展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考试安排在2019年9月1日至9月30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为“法宣在线”平台所列的2019年云南省在线学法用法必学内容。考试试题实行百分制,由电脑随机抽取、卷卷不同。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题并提交试卷,成绩即时显示。考试成绩将按50%折合为年度学法成绩。
(三)日常学法成绩与考试成绩之和为本人年度学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不及格的,省普法办将视情统一安排一次补考,补考仍未及格的学员,视为当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并报送相关干部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四)积分规则
1.登录积分:用户每次登录系统得10积分,每日上限为20分;
2.课程学习积分:每学习课件10分钟以上获得20积分,每日上限为40积分;
3.做题积分:每次做练习,分数不少于60分,可得80积分,每日上限为240积分。
结合登录学习和参与练习情况,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积分。
四、工作安排
2019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于5月1日正式启动,11月30日结束。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各级普法办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分类统计、学号管理工作。
(一)做好分类统计。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之年,涉及到改革重组的单位和部门较多,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省级各单位请于4月1日至25日到省普法办(滇池路219号省司法厅1号楼202室)核对本单位人员信息并再次明确管理员信息。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最新的人员在编在岗情况,于4月30日前完成人员类别的摸底统计工作。报当地普法办备案。
(二)做好学号管理。原有单位账号不变,学员学号不变,新增学号激活后方可使用;对于2018年度辞职、退休或因其他原因离职的人员,可在操作平台中做失效处理或者发放给2019年度新入职人员使用;工作调动人员的学号要及时进行调出处理;新增单位及时与平台联系获取单位账号和学员学号,由单位管理员负责录入学员信息,下发账号,组织学习。
五、工作要求
完善网络在线学法用法平台建设,全面实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是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工作措施,是推进云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本地本部门网络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
(一)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督办指导,确保本地本部门全体学员顺利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确保学习和考试顺利进行。
(二)按照同级普法办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分类统计、学号管理工作。各单位管理员要严格落实单位学习人数,学号管理的相关工作(含新增、辞职、退休、调出调入等办理)请与技术咨询热线联系。
(三)各单位网络管理员要切实做好服务、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学员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改革重组和新成立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个人账号和新注册学员的档案管理,避免遗忘账号和密码造成登录失败。
(四)结合实际,完善学法考勤(积分)、学法电子档案和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确保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考试工作取得实效。
(五)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省普法办。
云南省普法办联系人:李友明,电话:0871-64189009;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云南办事处联系人:付明,非技术类咨询电话:18001133641,邮箱:17910761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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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