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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云南省巡回宣讲暨普洱市2018年领导干部法治讲座举行
稿件来源:普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2日 22:22:1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云南省普法办的统一安排,5月17日,普洱市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云南省巡回宣讲暨普洱市2018年领导干部法治讲座。云南省宪法宣讲团成员、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教授高崇慧到会授课。


        此次授课从全面领会、深刻把握宪法修正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中指导地位的精神实质;宪法修正案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内容的精神实质等六个方面对《宪法》进行了专业、全面、系统、深刻的解读。授课旁征博引、深入浅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引起以会者的强烈共鸣。

        讲座指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此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要内容、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讲座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双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宪法学习宣传大格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列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组织学习。各职能部门要以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为抓手,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

        讲座强调,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声势大效果好。要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市、县(区)要结合实际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打造普洱特色,让每一天都是“国家宪法日”,让每一周都是“宪法宣传周”。要坚持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形成宪法宣传合力。完善落实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制度,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推送宪法宣传内容,播放学习宣传宪法的微视频、动漫、公益广告;积极运用户外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载体,进行宪法宣传,做到报纸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点赞、群众有口碑。

        普洱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10县(区)分会场共1200余人参加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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