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把宪法精神贯彻于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中,6月29日,省扶贫办邀请云南省宪法巡回宣讲团成员、省财经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教授高崇慧作专题报告。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黄云波主持,省扶贫办党组成员和驻办纪检组、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共计70余人参加报告会。

专题报告紧紧围绕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基本内容、2018年宪法修改的背景、重大意义和重点内容等方面,作了细致深入的讲解,讲解深入浅出、鲜活生动,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
会议指出,要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会议要求,组织领导要加强。各级扶贫部门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工作,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扶贫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抓好落实。要把宪法知识纳入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切实抓好宪法的精神、原则、要义的学习教育,抓好此次修改宪法的总体要求和原则、重点内容的学习教育,抓好宪法所规定的重大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学习教育,经常讲、反复讲,推动宪法精神和宪法知识入心入脑。领导干部要带头。各级扶贫干部特别是办党组成员、各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深入开展学习研讨,组织干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透原文、悟透原理。要完善扶贫系统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带头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脱贫攻坚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要牢记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宣传方式要灵活多样。要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七五”普法活动中,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发挥国家宪法日活动、宪法宣誓等重要抓手的作用,注重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手段,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推动宪法法律进乡村,特别要做好驻村工作队员的宣传教育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脱贫攻坚,把宪法精神贯穿于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工作作风要过硬。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直面问题,指导工作实际,推动宪法实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敢于向一切脱贫攻坚道路中出现的歪风邪气出招亮剑。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与落实《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结合起来,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扶贫,扶贫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都必须符合宪法、法律、扶贫政策的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保证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扶贫工作务实、攻坚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