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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率先在全市建成首个“少数民族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稿件来源:新平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2日 17:06:58

         为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少数民族群众法治意识和税收意识,近日,新平县司法局与地税局联合在平甸乡宁河村共同建立了全市首个少数民族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市地税党组成员、副局长飞再富,市地税政策法规科科长董力平,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丁光佺,县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文甫,平甸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李云山,县司法局党总支书记喻平,宁河村党总支书记龚家龙和村委会主任易学生出席授牌仪式。

        “少数民族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遵循“优势互补、紧密配合、高效务实”的合作原则,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共建合作机制。由地税局和司法局共同作为创建主体,双方协作互补,优势联合,通过联合开展税法知识宣传,扩大税法宣传的受众面和普及率。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新平县全面推广“五用”工作法(即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强化对少数民族群众法治宣传教育。下一步,县司法局与县国税局将以建立“新平县少数民族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为契机,坚持地方税收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管理相结合,在全县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在全县地税系统深入开展地方税收法制宣传教育,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地方税收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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