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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两法衔接”工作汇报会召开
稿件来源:红河州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9日 11:57:21
        近日,红河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下称两法衔接)工作汇报会在州检察院召开。州人大常委会刘竹芬副主任、州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后丽菠等一行三人出席汇报会,州检察院张玲副检察长、张应辉副检察长、曹芸主任、刘海兵局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及19家 两法衔接州级联席会成员单位的代表等共计37人参加会议。
 
        会上,张玲副检察长汇报了我州检察机关开展两法衔接工作的主要情况,深入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的建议。各成员单位代表汇报了各单位开展两法衔接工作的基本情况及对完善两法衔接工作的对策建议。
 
        在广泛听取与会单位工作情况和对红河、开远、个旧、建水四个县市两法衔接工作进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州人大常委会刘竹芬副主任深入解读了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对去年以来我州两法衔接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目前两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认识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为工作顺利有效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要深刻认识两法衔接工作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主体意识,主动作为、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监管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监管的力度,及时总结好经验,推而广之。及时梳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方案、进行分类指导。四是要抓好队伍培训。要有针对性地抓好工作人员的培训,对于罪与非罪、衔接程序、移送案件范围等方面的内容要有侧重地进行重点培训,凝聚共识,增强工作合力,同时要保持两法衔接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五是要畅通平台渠道。要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如何畅通渠道,在网络平台建设、网络速度提升、建立健全联络制度等方面下功夫,保证平台渠道畅通。六是要健全考核机制。科学的考核机制是工作的助推器,要建立健全两法衔接工作的考核机制,科学引导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以考核促共识,以考核促工作,以考核促高效。
 
        后丽菠主任结合两法衔接的工作实际,具体分析了我州两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有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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