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下称“两法衔接”)工作汇报会在州检察院召开。州人大常委会刘竹芬副主任、州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后丽菠等一行三人出席汇报会,州检察院张玲副检察长、张应辉副检察长、曹芸主任、刘海兵局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及19家 “两法衔接”州级联席会成员单位的代表等共计37人参加会议。
会上,张玲副检察长汇报了我州检察机关开展“两法衔接”工作的主要情况,深入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的建议。各成员单位代表汇报了各单位开展“两法衔接”工作的基本情况及对完善“两法衔接”工作的对策建议。
在广泛听取与会单位工作情况和对红河、开远、个旧、建水四个县市“两法衔接”工作进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州人大常委会刘竹芬副主任深入解读了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对去年以来我州“两法衔接”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目前“两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认识“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为工作顺利有效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要深刻认识“两法衔接”工作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主体意识,主动作为、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监管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监管的力度,及时总结好经验,推而广之。及时梳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方案、进行分类指导。四是要抓好队伍培训。要有针对性地抓好工作人员的培训,对于罪与非罪、衔接程序、移送案件范围等方面的内容要有侧重地进行重点培训,凝聚共识,增强工作合力,同时要保持“两法衔接”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五是要畅通平台渠道。要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如何畅通渠道,在网络平台建设、网络速度提升、建立健全联络制度等方面下功夫,保证平台渠道畅通。六是要健全考核机制。科学的考核机制是工作的助推器,要建立健全“两法衔接”工作的考核机制,科学引导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以考核促共识,以考核促工作,以考核促高效。
后丽菠主任结合“两法衔接”的工作实际,具体分析了我州“两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有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