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华宁县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多措并举,富有成效地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氛围,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
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华宁县司法局和县教育局在认真总结近几年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深入部分中小学校开展调研。针对学校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华宁县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实施方案》。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团县委、县关工委办公室联合行文下发各中小学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师生法治教育的措施,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为提高师生法治意识打下基础。
部署法律进学校活动
2017年10月13日,华宁县教育局、县司法局联合召开有各中学、中心校领导参加的“法律进学校”工作推进会,总结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经验,安排部署“法律进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全县各中小学履行普法主体责任,抓好师生的普法教育,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自觉守法的进程。
着力提高师资素质
华宁县司法局、县教育局积极培养法治教育师资队伍,组建了96人的法治宣讲团、101人的 “七五”普法志愿者队伍,聘请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18人。先后对全县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进行了以《宪法》《民法总则》《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为主要内容的3次法律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法治副校长的责任意识和法律素质、法治宣讲能力。
多形式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在“法律进学校”活动中,组织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律师、法治副校长、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全县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向学生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资料共8200余份,张贴宣传画20幅,开展法治讲座56次,3.6万余名在校学生接受普法教育。
华宁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环保局等相关单位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利用“6·26”“3·15”“12·4”等节日或法律纪念日、颁布日,组织中小学师生观看禁毒防艾、防震减灾等法治展览11次,受教育师生达5.3万余人次。
落实法治教育大纲
全县各中小学校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学时,围绕青少年学生的特点,采用法治主题班会、校园文艺汇演、小品、舞蹈等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培养青少年学法、守法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师生的法律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