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蟠猫乡的田间地头,活跃着一群法律宣传志愿者,人们遇见他们,总是要停下来问几个法律上的问题。你问人们怎么知道他们是法律宣传志愿者,他们肯定笑着回答你:因为志愿者都穿了“左脚舞之乡法律宣传志愿者”红马甲呀,明眼人一眼就看得出来。
蟠猫乡是典型彝族乡镇,75%以上的居民是彝族,这儿是左脚舞的发源地,这里的人民能歌善舞。蟠猫司法所充分发挥“歌舞传法”群众容易接受的特点,在乡政府各站所中挑选了一批掌握一定法律知识,和老百姓关系融洽的干部作为法治宣传志愿者,每个月参加乡普法办组织的法律宣传活动,还邀请蟠猫乡左脚舞宣传队编写普法小调,在村子中进行传唱。为了提高宣传志愿者的辨识度和荣誉感,切实增强宣传影响力,蟠猫司法所还定制了10件印着“左脚舞之乡法律宣传志愿者”的红色马甲,每次开展宣传时都让志愿者穿上。
2017年12月,蟠猫乡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迎来了三名特殊的队员,他们一个叫李某某,因交通肇事被判处缓刑;一个叫刘某某,因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缓刑;一个叫普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缓刑。那一天,三人来街上赶集,刚好遇到法律宣传志愿者在街上开展宣传,三人也跟随志愿者一起,穿上红马甲,一边发放传单,一边跟老百姓现身说法,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三人表示,今后有类似的活动他们还要积极参与,让更多的人引以为戒,真正做到知法不犯法,有事找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