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明确了楚雄州的普法责任主体是具有执法、管理、服务职责的各级国家机关,提出了六大职责任务:一是建立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二是明确普法内容,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宪法知识,宣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注重学法与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度融合。三是切实做好本系统内普法。抓住“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健全学法考试考核机制。四是面向社会公众普法,要求在立法过程中、执法环节中、司法实践中开展普法,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五是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把以案释法贯穿于案件审判、检察监督、侦查、司法行政、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纠纷调解、仲裁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六是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落实全州创建“普法品牌”现场会议精神,拓展“楚雄普法品牌”的内涵外延,巩固“两中心一明白”、青基地、“互联网+”等普法阵地,在民族地区开展“双语”普法,深化贫困乡村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丰富“法律六进”的涵盖领域、重点群体和责任主体。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涉及全州各级国家机关,涉及面广、协调任务重,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条件。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力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普法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必须强化监督考核,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建立考核评估体系,构建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执法普法有机联动、普法任务全面落实的工作格局。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普法方式从过去司法行政部门“独唱”转变为党政群、执法单位、企事业等所有部门“大合唱”,普法任务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推动执法与普法的有机融合,实现法治宣传与普法领域、服务对象的无缝对接,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大普法格局,为彝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