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6年,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就提出并布置了“法律六进”工作,指通过开展普及法律的活动,使法律进到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在十几年的实践中,曲靖市委普法办不断总结经验,针对“法律六进”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结合曲靖市“七五”普法规划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提出了《曲靖市“法律六进”工作指导意见》,分别对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实施对象、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作出了规定,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法律六进”工作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多样、措施更得力、效果更明显。
《曲靖市“法律六进”工作指意见》全文如下:
曲靖市“法律六进“工作指导意见
一、法律进机关
(一)健全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法治工作机构,明确普法联络员,并将工作责任进行具体分解,纳入年度机关考核内容,普法工作经费有保障。
(二)有计划有落实。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定期召开普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党委(党组)每年研究普法工作不少于2次。
(三)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安排法律学习不少于4次;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领导干部每年向依法治理主管部门递交述法报告;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决定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四)落实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宪法宣誓制度。新提拔干部须经过共同法及机关主要从事的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任用。新提拔任用干部就职时,组织进行宪法宣誓。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并重视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参与建立法律咨询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咨询论证、审查、备案制度。
(六)落实普法责任。对照“七五”普法《规划》及任务《分工方案》、《曲靖市“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全面完成单位普法责任。结合机关职能,在执法司法活动中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通过编印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等方式,充分利用行法治教育资源和宣传栏、广播、电子屏幕、宣传刊物等媒体作用面向服务对象、社会积极开展专业法学习宣传,每年不少于2次。
(七)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法、考试,单位在线学法参与率不低于95%,及格率不低于90%;并将考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管理和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八)加强机关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在门户网站中设有普法网页,在机关内部开辟法治学习园地(专栏),利用新媒体普法开展执法宣传教育。拥有一定数量的法律书籍,机关法律知识学习氛围浓厚。
(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扎实。及时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经常性向当地普法办报送工作信息,一年不少于4篇;“法律进机关”工作档案资料齐全,归档有序。
二、法律进乡村
(一)健全组织领导。乡(镇)成立“法律进乡村”工作指导组,行政村成立“法律进乡村”工作领导小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成员中有专人负责“法律进乡村”工作,并将工作责任进行具体分解,纳入年度对单位和个人的考核内容;明确专兼职法治宣传员,负责村民小组法治宣传日常事务。
(二)有制度有落实。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学法培训制度、队伍建设制度、学法登记制度、检查考核制度、评选表彰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制度上墙,保障工作落实。制定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定期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年不少于2次。普法经费有保障。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农村“三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人员的法治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县(市、区)或乡镇每年组织村“三委”干部开展法治培训不少于1次、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1次。各行政村成立农村法治宣传员队伍,村民小组长兼任法治宣传员,积极开展农村“法治宣传中心户”和“法律明白人”教育培养,做到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定数量的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户和1名法治宣传员,每户有1个“法律明白人”;以农村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职工等人员为依托,组建成立农村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人民调解员在促进农民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中的作用。
(四)抓好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每个乡镇要设立一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一个法治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室(柜)、一个农村法治示范学校,每个村小组要建立一个法治宣传栏。
(五)加强村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法律进农户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充分利用法治教育资源和宣传栏、广播、电子屏幕、宣传刊物等媒体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活动。
(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民间节日、民俗文化等资源,组织专业或业余文艺团体、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创作编排法治文艺节目,深入乡村进行巡回演出;组织法治题材的影视作品和法治讲座音像资料在乡村巡回展播;抓住外出务工人员出村前和节假日返乡时机,采取赠送法治宣传资料、寄送公开信和进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深入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七)建立完善村级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重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村级重大事务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八)引导村民通过正确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组织、引导村民通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站),基层调解组织等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杜绝越级违法上访和民转刑现象。
(九)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依法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党务公开,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扎实。及时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经常性向当地普法办报送工作信息,一年不少于4篇;“法律进乡村”工作档案资料齐全,归档有序。
三、法律进社区
(一)健全组织领导。社区成立“法律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由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组成的“法律进社区”工作指导组,明确各责任单位职责,并将工作责任进行具体分解,纳入年度对各地、各部门考核内容。成立社区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社区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领导班子中有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有制度有落实。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学法培训制度、队伍建设制度、学法登记制度、检查考核制度、评选表彰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制度上墙,保障工作落实。制定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定期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年不少于2次。普法经费有保障。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三委”干部、党员、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等人员的法治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县(市、区)或乡镇(街道)每年组织“三委”干部开展法治培训不少于1次、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1次。依托居民小组长、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组建成立社区法治宣传员、法律志愿者队伍,有针对性地为居民群众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人民调解员在促进居民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中的作用。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每个社区至少建立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室(柜),一个社区法律学校,法律学校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有场地、有考核。依托互联网、数字电视建立一个便利、快捷的社区法律服务网;充分发挥市民学校、青少年法律学校、妇女学校、老年大学和社区报刊网站等作用,积极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法治宣传。有条件的社区要创建法治广场或法治公园。
(五)加强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充分利用法治教育资源和宣传栏、广播、电子屏幕、宣传刊物等媒体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活动。
(六)大力培育社区法治文化。每个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将普法教育与曲靖城市文化建设、文明城市建设、社区文化建设相结合,利用节、展、游、艺等活动,依托法治公园、法治小区、法治基地、普法网站等,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治文艺等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群众文化生活与休闲娱乐之中。
(七)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重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社区重大事务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八)引导村民通过正确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组织、引导社区居民通过乡镇(街道)、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基层和专业调解组织解决矛盾纠纷,杜绝违法、越级上访和民转刑现象。
(九)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依法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居务、财务、党务公开,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扎实。及时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经常性向当地普法办报送工作信息,一年不少于4篇;“法律进社区”工作档案资料齐全,归档有序。
四、法律进学校
(一)健全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法治工作机构,明确普法联络员,并将工作责任进行具体分解,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普法工作经费有保障。加强“法律进学校”工作组织领导,定期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学期不少于1次。
(二)规范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法治教育制度、学法培训制度、队伍建设制度、学法登记制度、检查考核制度、评选表彰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制度上墙,保障工作落实,保障普法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学校制定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将普法工作责任进行具体分解,纳入年度个人的考核评议内容,推进学校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
(三)加强法治队伍。规范法治副校长工作。聘请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每学期不少于1次组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进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立法治宣传员队伍,以学校退休老党员、老教师、老职工和学生等人员为依托,组建成立学校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
(四)学校法治教育制度化。学生学法列入课堂教学计划,做到计划统一实施,师资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落实,课程统一设置;制定学校法治教学考试考核制度,在校生的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
(五)抓实教师队伍的治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教师专业知识综合水平继续教育的范畴,通过岗位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教师法律知识学习,并为教师配备必要的法律书籍。组织教职工参加在线学法学习考试,并将在线学法考试成绩作为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立法治课教师定期培训考核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课教师的法律知识集中培训。
(六)加强学校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依托校园文化设施,在校图书馆设立法律书橱,开辟法治宣传栏或法治教育园地,建立法治宣传陈列室或活动室;在校内电视、广播电台、网站开辟法治宣传专题栏目,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七)组织开展法治实践活动。依托全市各县(市、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校内外法治教育场所,通过团队、班队活动等形式,有计划组织开展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依托家庭、社区、村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八)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制定依法治校规章,学校工作规章制度健全,严格依法办事。积极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
(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扎实。及时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经常性向当地普法办报送工作信息,一年不少于4篇;“法律进学校”工作档案资料齐全,归档有序。
五、法律进单位
(一)健全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法治工作机构,明确各责任部门职责,并将工作责任进行具体分解,纳入年度对各地、各部门考核内容,普法工作经费有保障。
(二)有计划有安排。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定期召开普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党委(党组)每年研究普法工作不少于2次。
(三)落实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宪法宣誓制度。新提拔干部须经过共同法及机关主要从事的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任用。新提拔任用干部就职时,组织进行宪法宣誓。
(四)加强本单位职工法治教育。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单位日常学习计划,充分利用会议、集中政治学习等形式,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法考试,并将考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管理和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加强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法治宣传栏、法治学习园地、法律图书室(角)、在单位网站和公众号上开辟法治宣传专栏等学法平台,单位内部报刊开设法治宣传专栏,单位学法氛围浓厚。
(六)积极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活动。对照“七五”普法《规划》及任务《分工方案》、《曲靖市“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全面完成单位普法责任。结合单位职能,充分利用行业培训学校、社区教育机构等法治教育资源和宣传栏、广播、电子屏幕、宣传刊物等媒体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各服务单位应通过公示牌、宣传册、免费发放法律信息卡片以及举办开放日、法治宣传月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
(七)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并重视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参与建立法律咨询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咨询论证、审查、备案制度。
(八)依法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完善民主监督,做到办事公开、程序合法、决策民主。
(九)普法工作基础扎实。及时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经常性向当地普法办报送工作信息,一年不少于4篇;档案资料齐全,归档有序。
六、法律进企业
(一)健全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法治工作机构,明确普法联络员,每个车间、班(组)配有法治宣讲员1-2名。并将工作责任进行具体分解,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普法工作经费有保障。
(二)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企业经营管理者100%参加在线学法考试,合格率95%以上。通过举办培训、理论研讨班、专题辅导讲座等方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学习,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将法治培训、考试(考核)纳入企业教育、考核。
(三)加强企业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利用晨会、工间休息、交接班等时段,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通过法律知识培训、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学法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参学率达95%以上,将职工学法用法情况与个人年度工作实绩一并考核,作为年度评先奖惩的重要条件;依托企业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四)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企业内部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监管和职工代表大会等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健全,用工行为规范,产权制度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强。
(五)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和论证制度。
(六)加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开辟法治宣传栏或法治宣传园地,每年刊出法治宣传专栏不少于6期;建立法治宣传活动室,拥有一定数量的法律图书报刊。
(七)普法工作基础扎实。及时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经常性向当地普法办报送工作信息,一年不少于2篇;“法律进企业”工作档案资料齐全,归档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