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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七五”普法中期第二督查组在红河州开展督查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0日 20:56:56

        9月4日至6日,由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厅长助理陈宝友任组长,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组成的省级第二督查组及由丽江市司法局副局长罗红钧带队的州市交叉互查组到红河州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

 


        9月5日上午,红河州在红河会堂组织召开“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汇报会,红河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安治强及 “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等3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普菊红主持,州政协副主席赵向前参加汇报会。会上,督查组组长陈宝友说明了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的重要意义,介绍了督查组此行的目的和八个方面的督查重点,并强调了督查期间的工作纪律。随后,红河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安治强代表红河州从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坚持服务大局三个方面向督查组全面汇报了红河州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以来的情况。会议结束后,联合督查组现场查阅了普法工作资料,并实地查看了红河州工商局、红河日报社、蒙自市第二中学等单位,着重抽查红河州落实普法经费保障、对重点对象普法、运用“五用工作法”开展少数民族及边民普法工作的落实情况。

 


        期间,联合督查组还前往红河州开远市、蒙自市和河口县开展督察。在红河州开远市督察组重点对开远市打造普法阵地“五个一”建设及云南省小龙潭监狱落实普法责任的情况进行了抽查。在河口县,联合督查组重点抽查当地运用“五用工作法”开展边民、少数民族等重点对象普法的情况,并实地到河口边防检查站、河口县河口镇政府及相关社区和河口司法所调研。督察组提出,下一步,红河州要在巩固“七五”普法以来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强化全民普法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三大战略定位”、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当地党委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宪法集中宣讲、“法治宣传边关行”等工作的力度和广度,努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基层延伸,加强互联网+普法新模式的运用,着力打造具有边疆民族特色的普法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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