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桂花镇是一个典型的山区镇、少数民族聚居镇,全镇90%以上属于山区和半山区,彝族等少数民族群众占到了全镇总人口的78%以上。年初以来,桂花镇以深入落实普法责任为抓手,扎实抓好新年度普法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压实责任抓普法。按照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督促镇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及早谋划年度普法工作,提出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是领导带头抓普法。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带头,结合当前全县上下正在开展的“干部大返乡、政策大宣讲、成效大比拼”脱贫攻坚政策宣讲活动,扎实开展中央和省、州、县脱贫攻坚政策的宣讲,进一步普及了相关知识,有效激发了困难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法规的宣讲,特别是着力讲清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讲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打击重点、举报途径和奖惩激励,营造了全镇上下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桂花镇司法所所长钱荣云利用多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经验,结合当前农村实际,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的事例,就如何防范家庭暴力、如何避免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化解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矛盾问题等做了详细讲解,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较好地提升了明辨是非、抵御社会不良影响和预防犯罪的能力。
三是创新形式抓普法。法治宣传教育重在常抓常新。桂花镇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着力提升普法工作的实效。分众化抓普法。针对彝族等少数民族群众人数多、汉语运用水平低的实际,积极发挥彝族普法骨干优势,大力开展彝汉双语普法;针对青少年学生思想活跃、易于接受新事物的特点,利用微博、微信等形式积极开展普法;针对农村“三留守”人员多、受教育程度低,结合农村电视普及的实际,多向其推介法治类节目,便于其理解和接受。形象化抓普法。围绕村(社区)群众经常遇到、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开展法治讲座,让广大群众知道行使权利的边界,以及违反法律需要承担的后果,从内心筑牢尊法守法的底线。坚持深入田间地头、进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面对面为村民进行法律咨询,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此外,桂花镇还采取发放“法律明白纸”、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普法。据不完全统计,1月份以来,全镇共集中开展法治讲座9期,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2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